公告概要:
绩溪县公共卫生体系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01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X-CG-GK-2025014 二、项目名称:绩溪县公共卫生体系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01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华之韵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丁栾镇华西商贸街5017号 中标金额:叁拾壹万柒仟贰佰元整(317200.00元) 评审报价:叁拾壹万柒仟贰佰元整(317200.00元) 评审总得分:79.4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西展(组长)、黄宗雯、程锦宇、王国芳、赵晓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计算基数,不足8000元,按人民币8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安徽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699号新地中心B座8F,联系电话:0551-65576070转8014;绩溪县徽山大道绩溪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楼3层,联系电话:0563-8152440。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绩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绩溪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A楼3层 联系方式:0563-8152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皖岳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699号新地中心B座8F 联系方式:0551-65576070/0551-65576071/0551-65576072 转分机号 8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工 电 话:18096686672、0551-65576070/0551-65576071/0551-65576072 转分机号 801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