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hbzh2025-039 二、项目名称:博野县公安局空气能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晓娟、李新旺(主任)、史可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29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中招协(2015)026号】的规定依据市场调节价,经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博野县公安局、高俊岭、0312-830911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河北泽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王硕、0312-2028733。3、废标单位及原因:(1)保定拓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资格评审不通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沧州奥普思采暖设备有限公司资格评审不通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河北鼎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资格评审不通过:未按招标文件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4)保定春雨冷暖设备商贸有限公司资格评审不通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四季沐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格评审不通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6)易县沃天商贸有限公司符合性评审不通过: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售后服务基本要求;(7)河北浩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符合性评审不通过: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据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博野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保定市博野县博明东路2号 联系方式:0312-8309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泽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天宁路188号保定宇航数字产业园2号楼12层1214室商用 联系方式:0312-2028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硕 电话:0312-2028733 十、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