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XFCG2025-09 项目名称:2026年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及所属暨阳站和高铁站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4.7841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4.784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及所属暨阳站和高铁站食堂食品、食材采购,为了管理专业化、正规化,进一步提升食堂伙食质量,大队拟对本级及暨阳站、高铁站食材进行集中采购管理,现对集中采购管理食品、食材配送进行招标。供应商负责食品、食材的供货及配送,主要为:早点类、鱼肉类、蔬菜类、调料类、水果类、牛奶饮品类、豆类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三、采购需求”; (2)采购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食材采购; (3)服务期: 1、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在服务期内,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发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第4项或第十一条第2、3款约定的因乙方责任导致的食物中毒、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严重违约行为的; (2)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1款约定,将项目转包、分包或允许他人挂靠的。 (4)质量要求:所供食品、食材的质量、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批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是。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服务质量未达到采购人及考核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授权委托人为投标供应商的在职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人由社保机构出具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缴费证明;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至 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恒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江阴市寿山路35号) 方式:纸质为主,电子文档为辅,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阴市寿山路35号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砂山路119号 联系方式:董女士0510-86826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恒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江阴市寿山路35号 联系方式:刘工15298438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电 话: 0510-86826596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