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653020681754982532123-2025102816 项目名称: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调度体系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48.90465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8.9046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4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36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20楼 2008) 方式:现场或邮件报名,(电子邮件报名请将以下材料发送到lnbfzbyxgs@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详见附件2-1)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廉洁守法承诺书(详见附件3)。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36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20楼 20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1.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53号 联系方式:赵虹宇 18104277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36号新世界丰盛商务大厦20层,2008房间 联系方式:张恒伟024-23180166转8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恒伟 电 话: 024-23180166转8003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