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613-DCZX-C2025-0047 项目名称:崇川区600吨成品粮储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5-11-2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无。 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国际大厦 联系人:黄培 联系电话:13951334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358号11层 联系人:童艳 联系电话:18662908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艳 电话:18662908181 附件: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docxJSZC-320613-DCZX-C2025-0047采购文件.doc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公平性竞争二维码.pdf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