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423-00094
二 、 项目名称:清原镇、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镇、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富宏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榆树街
中标(成交)金额:330,000(元)
评审总得分:81.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镇、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清原镇、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清原镇、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清原镇、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暂定污泥处置量1500吨,最终合同总价款以实际污泥处置量乘以成交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服务要求:由于本项字数限制特简写。本项目服务要求中的基本要求、污泥运输要求、污泥处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我公司完全满足。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城建【2009】23号)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污泥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处置的全过程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及技术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春姝、刘佳宁、郭秋思、郑彭、郑宏斌(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镇、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24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24-53038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115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58053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丽娜
电 话:024-58053113
十、附件
采购文件:清原镇、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清原镇、红透山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富宏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cc05e0b0bacb803f522037cd6ed6c1dd.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