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350211]ZCZB[GK]2025001二、项目名称:灌口镇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采购包2:
采购包3: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灌口镇第二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 货物类(厦门鑫雷发工贸有限公司)
采购包2(灌口镇第一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 货物类(厦门城优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包3(灌口镇黄庄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 货物类(厦门奇霖工业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500万元,1000万元],0.80%;(1000万元,5000万元];0.50%。(2)备注: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②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 ③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所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④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账号:129 500 100 100 292 470。d.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灌口镇第二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1.675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灌口镇第一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1.26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灌口镇黄庄社区成品公厕、环卫设施采购工程:1.92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未中标人请在本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前往我司领取落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大道2199号 联系方式:0592-609661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一号楼8楼MNO单元 联系方式:0592-59006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钟建宇 电话:0592-5900699 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