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招标条件 高中电教项目已由德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德惠市政府委托采购任务通知单(采购项目编号:[2024]-00320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德惠市教育技术服务中心,招标机构为德惠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高中电教项目。 2、招标内容:电教项目。 3、工期:签订合同后50日内。 4、付款方式:全部货物运至项目学校,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3%。履约保证金由中标方交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与中标方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 5、项目总投资:4,960,000.00元
6、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税收有效票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加盖本单位公章)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项目所购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7)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投标报名期间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所投标书须是胶装密封标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下午15:00时止。 八、报名方式:要求投标人在邮箱:dhszfcgzx@126.com,自行下载报名表和招标文件,或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登记表和招标文件。填好登记表后在表上任意位置盖上本公司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dhszfcgzx@163.com。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7日13:30时。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室(德惠市惠新路与德兴街交汇处,德惠市人民政府后侧)。 十一、招标机构:德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德惠市财政局 邮政编码:130300 传 真:0431-87214877 联 系 人:何欣鹏 张媛 联系电话:0431-87214877 87229595 邮 箱:dhszfcgzx@163.com 德惠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来源:德惠市政府采购中心 初审:张媛 复审:刘卫东 终审:张颖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