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ZJZB-HXX-148 二、项目名称:海兴县公安局食堂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连华(组长)、孙国良、宁淑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504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下浮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2046546;2、海兴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6621191;3、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兴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沧州市海兴县海兴路与兴民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0317-662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解放路以南长芦大道以西颐和城市中心S5号楼906室 联系方式:0317-20465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立涛 电话:0317-2046546 十、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