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停车场租赁和拖车服务(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 发布日期:2025-11-10
- 标签:中心
- 位置: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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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涉案停车场租赁和拖车服务(二次)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行政区域 | 南靖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17:34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志超,许昔斌,黄艺珍 | | 总成交金额 | ¥53.68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游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7829730 | | 采购单位 | 南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靖县山城镇西环路1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605239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品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南环路18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6-7829730 | | 附件: | | 附件1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南靖勤和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pdf | | 附件2 | 资格承诺函.pdf |
一、项目编号:[350627]FJPC[TP]2025002-1 二、项目名称:涉案停车场租赁和拖车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南靖勤和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翠眉村东大路170号 | 536,800.00元 | 涉案停车场租赁和拖车服务(总价):5368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涉案停车场租赁和拖车服务): 服务类(南靖勤和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道路运输服务 | 涉案停车场租赁和拖车服务 | 涉案停车场租赁和拖车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管理范围:采购人将辖区涉案暂扣的车辆和农村客运车辆夜间入场监管,移交给供应商管理,严禁停放无关的车辆。2.供应商具备相应的管理资质,能够办理各种营业手续,使用磅重仪器须经质监部门标定合格,相关资质和营业手续必须按规定年检,确保有效合法。相关人员必须有从业资质(含驾驶资质)。3.保障要求:供应商必须组织一支施救队伍,配齐施救设备,停车场地必须硬化并有安防设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必须于10分钟内出发赶往事故现场和交通违法纠违等地点。4.安全保障:供应商施救车辆必须依法检验并缴交保险(含商业险),施救车辆必须定期检测安全性能,同时要配齐、配全施救人员的安防设备,加强施救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供应商在执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暂扣车辆施救工作过程中,发生涉及自身及他人伤亡事故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暂扣车管理:暂扣车辆入场时,双方须办理交接手续,由执法办案单位经办人员与车场管理人员签交三联单的移交凭证,交接手续办完后,暂扣车辆安全管理均由供应商负责,若发生损坏、丢失、失窃、火灾等各种意外事件的,均由供应商承担各种责任;供应商必须凭采购人的有效放车单,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停车场必须及时做好暂扣车的移交、放行台帐登记工作,每月初3号前(节假日顺延至上班时间)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未放行的暂扣车辆台帐与采购人核对。严禁使用暂扣车辆,不得随意处置暂扣车辆财物,不得私自更换或拆卸暂扣车辆零部件。 6.安防设施:供应商必须保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安保工作,停车场范围内必须设置监控录像并保证车辆运行正常,确保执法办案单位可随时调取(须对场地全覆盖、300万以上高清摄像头、存储时间一年、支撑12小时不间断电源、并接入到甲方网络)。7.收费要求:确保合理、公平、公正,除法律明确规定可以收取的费用外,供应商在管理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车主收取任何费用(含拖车费、过磅费、停车费等)。8.其他要求:(1)不得在场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2)服务期满后,供应商应无条件将暂扣车辆造册移交采购人处理;(3)供应商在一年内承包管理停车场期限到后,无发生违约,在采购人评估审核符合承包管理条件的,经双方协商可以延续管理,并签定承包管理协议,如果在采购人评估审核不符合承包管理条件的,则停止承包,另行组织采购。 | 一年,合同期满,在采购人对成交人每季度考评平均分数达到85分及以上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一年服务合同;一年度内,若考评分数两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项 |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536,8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志超 | | 评审专家: | 许昔斌 、 黄艺珍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代理服务费参照闽招协(2021)3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 100%计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成交金额小于100万(含)元人民币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算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②转账方式: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福建品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靖支行;账号:42217596635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涉案停车场租赁和拖车服务:0.805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西环路126号 联系方式:1506052392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品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南环路188号 联系方式:0596-7829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游 电话:0596-7829730 福建品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