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2025-DLGK-C0254-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服务期任意一项条件先达,即视为履约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相关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①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②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须与食品相关),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时提供承诺函)。3.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0日 至 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stgkml/stcygkml_zfcg/jczwgkbzml_common_list.shtml)、广东华鑫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m.hxsgl.com/)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室 电 话:010-68513070,68519967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须将附件“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以PDF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erry_0313@qq.com)进行报名登记,取得采购代理机构回执即视为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侧134号 联系方式:许女士/0754-88728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鑫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联系方式:陈先生/0754-88782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754-88782663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