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C2025-G1-01216-BSTR-0098 项目名称:昌宁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心电诊断中心【昌宁县人民医院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及导管室建设】 预算金额(万元):1050 最高限价(万元):1050 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本项目包含昌宁县人民医院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采购和心电诊断中心导管室建设采购两部分内容,相关建设内容如下:(1)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采购部分:此部分包含一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和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安装部署,全部产品安装部署完毕后开展调试和试运行,项目检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协助采购人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更新申领服务工作,技术培训、技术支持服务和售后服务等。(2)心电诊断中心导管室建设部分:在昌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技楼二层中建筑面积约670?的指定区域开展心电诊断中心导管室建设任务,基于项目建设区域实际情况和施工图建设要求进行建设深化方案设计;以及深设计方案中涉及到的DSA机房射线防护工程和导管室各功能用房或区域的土建装修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安装工程、医用气体工程等建设工作(含各单项工程施工所涉及的交叉施工等内容);以及对昌宁县人民医院老院区现有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进行拆除且搬迁至新院区指定区域并进行重新部署安装。项目建设完成后的检验验收、技术服务和售后质量保修等。2.项目采购清单(见附件公告全文)3.项目实施地点:昌宁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技楼二层指定区域。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拟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5.现场踏勘:拟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项目实施地点。6.质量标准:符合采购项目涉及的不同专业的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7.发包方式:总包,交钥匙工程,禁止转包,禁止中标后非法分包。8.投标报价要求等其他内容见附件公告全文。;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心电诊断中心导管室全部建设任务;心电诊断中心导管室建设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采购安装工作,以及老院区现有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迁移安装工作,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建设完成后将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项目检验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3.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资质:(1)投标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根据拟提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进行提供相应资质证件,但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提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效期内);且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且证书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本次采购的射线装置类别,并提供介绍所投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属于射线装置类别的说明介绍。(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至少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且包含工业管道安装GC2级或以上)。3.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相应投标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相应附件及相应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现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3.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成交)人或中标(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提供书面承诺)。3.4本项目发包方式为总包,交钥匙工程,禁止转包,禁止中标后非法分包,请提供书面承诺。3.5投标人在本项目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06 06:00至2025-11-13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采用单位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并进行账号与数字证书(CA)绑定后,凭数字证书(CA)进行确认参与本项目并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要使用CA,云南支持云南壹证通CA、云南CA等,申请相关说明如下:(1)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zt0011.html。云南壹证通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拨:19987563037)。(2)云南CA申领链接:https://cap.yunnanca.net/login,请投标人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客服热线400-6727-666。 (3)如果投标人已办理以上任一CA机构的数字证书(CA)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均可直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的其他CA(汇信CA、福建CA等)可直接使用,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11-28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7号 联系方式:0875-7120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王先生 电 话:0875-2147689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