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005-00777
二 、 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服务采购002包
供应商名称:广东张大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云星珠坑村矮岗一巷1号407 B室
中标(成交)金额:90(%)
评审总得分: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服务采购002包
服务类
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服务采购002包(C20020700资产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包组编号:002、包组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服务采购002包) 1.辽阳市弓长岭区数据局负责审批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含概算)的政府投资项目; 2.辽阳市弓长岭区数据局负责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的企业投资项目(包括国家发文明确要求省、市级评估的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和需要报省、市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 3.辽阳市弓长岭区数据局负责其他需要进行咨询评估的项目。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相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咨询、评审服务。
服务要求:★二、对服务机构要求 中标方主要工作责任及服务内容:中标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和项目各阶段情况组建项目组,项目组可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咨询服务。 1)采用项目负责人制,负责项目评估审查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及评估报告的编制。 2)项目负责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成立由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组成的项目评估小组承担评估审查工作。评估小组的人数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确定。 3)评估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并具备丰富的项目评估审查的经验专家组成。 4)及时报告项目评估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 5)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6)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7)向采购人提供国内的评估咨询业务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建设技术经济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8)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和意见。 9)评估咨询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三、服务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评估工作的内容、重点和完成时限等)的要求完成。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期满,中标方能满足采购方要求的,可以续约,最多续约三年。
服务标准: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评估工作的内容、重点和完成时限等)的要求完成。 1.咨询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标题及文号、目录、摘要、正文、附件。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咨询评估任务专项档案制度,将咨询评估报告及专家意见等存档备查; 2.咨询评估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遵守保密纪律,保证公平公正,严格廉洁自律,不得有以下行为: (1)违背独立公正原则,帮助有关单位骗取批准文件和国家资金; (2)弄虚作假以及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单位利益; (3)泄露咨询评估过程中所接触和知悉的有关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4)利用咨询评估工作便利,通过任何方式谋取不当利益;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评估机构应于每年1月底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上一年度的评估工作总结报告。评估工作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上一年度承接、完成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咨询评估任务情况;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 4.市发展改革委受理对评估机构的举报、投诉,并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检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除根据上述对咨询评估质量进行管理外,评估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发展改革委应当取消其咨询评估机构资格: (1)评估报告有重大失误的; (2)无正当理由累计两次拒绝接受委托任务的; (3)未在规定时限或者经批准的延期时限内完成委托任务; (4)违反《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咨询评估机构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通过“信用辽宁”网站向社会公示; 验收标准: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验收程序: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验收报告:参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宏进、陈飞、王冬莹、黄川宁(包组编号: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服务采购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阳市弓长岭区数据局
地 址:弓长岭区财税大厦
联系方式:0419-5809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昌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南常路26号网点
联系方式:187402182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馨蕊、于函东
电 话:18740218246
十、附件
采购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服务采购上传版10.16.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委托咨询评估服务采购002包
供应商名称:广东张大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