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宏进市场与小南路之间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22-00157
项目名称:宏进市场与小南路之间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6978.57
最高限价(元):956978.57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宏进市场与小南路之间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
2.委托单位:盘山县胡家镇人民政府
3.工程地点:胡家镇
4.主要施工内容:拆除原有破损路面,新建水泥砖路面以及检查井的提升改造。
二、编制依据
1.委托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
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定;
3.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定,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及省、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24-辽宁)》
三、其他费用说明
1.暂列金:39,965.60元
2.专业工程暂估价:无
3.材料暂估价:无
四、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两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并且无在建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6日15时00分至2025年1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6、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胡家镇人民政府
地 址:盘锦市盘山县胡家镇
联系方式:邹环宇15184259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方式:13700070266
邮箱地址:3116798167@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瀚新支行
账户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地区分公司
账号:21050173023600001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70007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