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潮安区路况提升及隐患整治工程(省道S227线、S233线、县道X075线、X077线)、潮安区县道X075线K46+000~K50+000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SJWCG-2025-029 项目名称:潮安区路况提升及隐患整治工程(省道S227线、S233线、县道X075线、X077线)、潮安区县道X075线K46+000~K50+000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36,599.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潮安区路况提升及隐患整治工程(省道S227线、S233线、县道X075线、X077线)): 采购包预算金额:954,856.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项目,并通过相关部门(交、完)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采购包2(潮安区县道X075线K46+000~K50+000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581,743.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项目,并通过相关部门(交、完)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一览表。(《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潮安区路况提升及隐患整治工程(省道S227线、S233线、县道X075线、X077线))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2(潮安区县道X075线K46+000~K50+000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潮安区路况提升及隐患整治工程(省道S227线、S233线、县道X075线、X077线))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供应商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供应商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交安B证)。(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交安C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件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6)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潮安区县道X075线K46+000~K50+000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供应商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供应商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交安B证)。(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件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交安C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件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6)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至 2025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提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线上开标(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有关注意事项如下:(1)本项目供应商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取得云平台回执、开标当天登陆供应商的账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示的时间内使用CA在自己的账号上解密完电子投标文件后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潮州市潮安区公路事务中心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安北路128号 联系方式:0768-5811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88号五楼自编号E-3场地 联系方式:020-8109808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0-81098089 广东省建湾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6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