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JZB2025-047 项目名称:康保县2025年农村道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213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2136.00 采购需求:本项目涉及到灾后恢复47条路线,累计恢复里程7.9公里,主要包括路基防护、路面,水毁点共计62处。包含但是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等的全过程设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15天内提交全部成果文件,后续服务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7日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6)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 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软件;具 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 ”电 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 ”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 ”,找到对应 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 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0313-7680600。(7)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9)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10)本项目为非双盲采购。(11)监督部门:康保县财政局采购办;联系方式:0313-5512831;通讯地址:张家口市康保县永安大街财政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保县交通局本级 地 址:张家口市康保县广场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0313-5532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怀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文街4号枫树小镇小区13号楼1单元801室 联系方式:0313-40541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雅宁 电 话:0313-4054146 九、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