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JLZH-2025-0413-2 二、项目名称: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2025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二期项目(二标段)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宇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横水镇中心大街28-53号; 成交金额:190600元; 评审得分:78.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爽、吴迪、贺志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价格的取费标准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街内 联 系 人:赵阳 联系方式:13578636888(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 联系方式:0431-80543099(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廷宇 电 话:0431-80543099 4.监督部门: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3220543 来源: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李斌 复审:张廷宇 终审:赵阳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国家相关文件。 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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