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专项抽检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1-05
- 标签:中心
- 位置:
-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 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681140882,联系客服专员进行预报名。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食品专项抽检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白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5日 17:4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3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1月18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29700566 | | 采购单位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白河县城关镇金融路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5-78109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29700566 |
项目概况 2025年食品专项抽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CG-ZX-2025-049 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专项抽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食品专项抽检):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5年食品专项抽检 | 1(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食品专项抽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食品专项抽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2025年食品专项抽检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包含证书完整附表);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从事承检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声明(格式自拟);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至 2025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备注联系电话及有效邮箱,并加盖原色公章)在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进行报名,报名完毕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金融路17号 联系方式:0915-7810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 联系方式:15029700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029700566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