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2-25FE6290ZB3 项目名称:华北空管局2025年航管楼食堂餐饮服务委托项目 预算金额:142.9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2.9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华北空管局航管楼。 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服务期限: 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0月13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0月13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备案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投标; 2.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本项目专门面向 þ中小 þ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由中标人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为本项目食材费预算总额的 %(不少于 万元/年),其中,不低于 %(不少于 万元/年)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对于本采购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预留金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企业制造或承接,视同符合本项资格要求,无需再向小企业分包。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服务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服务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5日 至 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CETC(https://www.cfet.com.cn)电科招采平台 方式:请登录CETC(https://www.cfet.com.cn)电科招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完成后,登录平台通过“采购执行-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发票。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4291720-395。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九号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航安路11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010-645905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联系方式:范思迪、谢喆、高冬冬、梅豫家;010-64234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思迪 电 话: 010-64234102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