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浑南区2024年路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2-01348
项目名称:浑南区2024年路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59917.88
最高限价(元):2859917.88
一、项目名称:浑南区2024年路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59,917.88元
最高限价:2,859,917.88元
采购需求:涉及万科产业园区内多条道路、白塔河路等道路配套建设路灯设施,工程内容包括敷设路灯管线、组立灯杆灯具、预埋基础等。
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前支付到合同内已完成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经财政审核定案后支付至结算定案金额的97%,剩余结算定案额的3%作为项目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支付。
五、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六、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等)、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风险等一些其他费用。供应商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工程量清单自行考虑所有风险。
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服务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5日23时59分至2025年11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如未下载采购文件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未按要求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携带CA锁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授权人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浑南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024-24212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室
联系方式:024-23180489-0
邮箱地址:929605020@qq.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49 0585 8910 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峻佐、孙月
电 话:024-231804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