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怀宁县2026年度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H2FSCG25D03C0119 FS34082220250250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2026年度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阳通途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阳市中州路444号 成 交 金额:工程合同价的1.1% 供应商评审价:工程合同价的1.1%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3.8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帮平、王礼兵、李壮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见磋商文件,人民币641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496780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怀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新安路280号 联系方式:0556-46118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4967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士斌 电 话:0556-4611821 十、附件 1.评标记录表 2.业绩(如有)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5年11月04日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