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民客运站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81-00147
项目名称:新民客运站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390324.91
最高限价(元):3390324.91
新民客运站维修改造工程位于新民市客运站,该工程涉及窗户更换、门联窗更换、户门更换、二楼玻璃墙拆除、卫生间改造(隔断,小便器、大便器、手盆、天棚均换新)、地热清洗及阀门更换、售票处拆移、门岗亭、升降杆、旱厕翻建、主入口两侧绿化及铺砖改为沥青路面、主入口广场回填并改为沥青路面、停车场沥青路面摊铺,停车位重新划分、室内门斗、屋面重新做防水、楼北侧墙面保温、亮化工程、LED电子屏更换、客运站主体外墙更换灯带、更换太阳能路灯、“新民客运站”改为LED字体、会议室铺设复合地板、墙面大白、绿化、透视围墙、雨水系统维修、监控设备、智能停车场系统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前工程竣工完成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5日15时00分至2025年11月1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应符合: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新民市站前东路33-1号
联系方式:024-27629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晟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4-31821725
邮箱地址:lnsr999999@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民市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晟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100010400399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秋平、吕宝印、王艳丽、梁智超
电 话:024-3182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