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81-00127 
                      二  、  项目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银亿万万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青山路52-7号
                     中标(成交)金额:99(%)
                     评审总得分:87.4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服务时间: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冬梅、由雅、常南、杨波(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固定价收取人民币3万元整。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新民市南郊路18号 
                      联系方式:024-27600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联系方式:02481108270-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雷、毛琦、姜廷、罗洲 
                      电      话:02481108270-303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服务——10.13终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银亿万万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wechat_2025-10-31_165255_04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