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00-SDLH-C2025-0029 项目名称:紫金山2025年以水灭火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01.56445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紫金山2025年以水灭火项目,主要建设蓄水池、消火栓、输水管网等设施及智能化系统,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的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未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2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5-11-2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踏勘现场:本项目施工现场环境复杂,施工时间和施工场地受限制,安全管控相较一般项目要求较高。采购人统—组织现场踏勘,统一踏勘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上午10:00集合,集合地点:南京抗日航空烈士纪念馆停车场,玄武区蒋王庙街289号),现场踏勘联系人:龚建忠,联系方式:13951031188。踏勘现场时,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各供应商应认真踏勘项目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自行承担因此所需费用。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6、有关“苏采云”系统操作事宜可联系“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山陵园管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门外石象路7号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18001593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1层 联系人:齐萌 联系电话:17312271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萌 电话:17312271327 附件:JSZC-320100-SDLH-C2025-0029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