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18012025000259 项目名称: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454,72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采购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采购包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9: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1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1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1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1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采购包11:无 采购包12:无 采购包13:无 采购包1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2:  (1)(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3: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4: (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5:  (1)(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6:  (1)(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7:  (1)(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8: (1)(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9: (1)(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10: (1)(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11: (1)(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12: (1)(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13: (1)(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14:  (1)(1)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投标产品(含配件)须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监督部门:雅安市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2623238。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45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雅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安康路9号 联系方式:0835-2225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弘远盛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46号2栋7层704号 联系方式:028-607865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28-60786569 四川弘远盛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3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