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采购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安康市-2025-1029 项目名称:采购执法执勤装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9,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采购执法执勤装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8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9,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采购执法执勤装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采购执法执勤装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至 2025年11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介绍信在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或将盖章扫描件(备注联系人及电话)发送至邮箱949588958@qq.com,并联系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获取采购文件。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联系方式:13399150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369号新兴商务大厦15层1513室 联系方式:1809151626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18091516265 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2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