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林业局淳安县林地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空间)规划(2025-2035)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1-01
 
            - 标签:中心
 
            - 位置: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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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淳安县林地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空间)规划(2025-2035)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林业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1日  17:23 |  | 评审专家名单 | 黄超钢(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项正红,杨亚丽 |  | 总中标金额 | ¥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方勇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58591219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林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林业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896016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综合大楼三楼3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58591219 |  
                             一、项目编号:HZYS[2025]074JZ  二、项目名称:淳安县林地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空间)规划(2025-2035)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480000(元) | 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71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淳安县林地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空间)规划(2025-2035) | 淳安县林地保护利用(国土绿化空间)规划(2025-2035) | 淳安县 | 在对全县林地资源现状、保护利用成效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通过优化林地保护利用空间布局、严格保护林地资源、合理利用林地资源、统筹国土绿化空间,从林地总量、林地结构、保护等级、区域布局、重点工程用地等方面作出规划安排,提出规划实施的主要保障措施。规划确定Ⅰ、Ⅱ、Ⅲ、Ⅳ级保护林地,为建设项目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提供林地分级管理的依据。 | 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 | 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 70.0 | 74.0 | 79.0 | 74.33 | 18.19 | 92.52 |  | 1 | 浙江华东林业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62.0 | 53.0 | 60.0 | 58.33 | 20.0 | 78.33 |  | 1 | 浙江林信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58.0 | 51.0 | 58.0 | 55.67 | 19.92 | 75.59 |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200.00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林业局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林业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曾腓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601629  质疑联系人:向新年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601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综合大楼三楼3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勇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8591219  质疑联系人:邵云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1984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