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H7FSCG25D02T0139 FS34082620250285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隘口乡联网路项目(楼花金鼓路)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川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绿地中心E座618-619室 成交金额:452201.82元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价:452201.8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珍珍、韩杰、马光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 2、金额:452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隘口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宿松县隘口乡隘口街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9 6643 5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松银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松县松兹街道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二楼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方式:0556-5660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 6643 52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3.评标一览表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