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法院“一张网”运行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25-B59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法院“一张网”运行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GP-2025-B597
                        项目名称:天津法院“一张网”运行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84.0万元
                        最高限价:584.0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否 | 584 | 584 | 平台运营服务 | 天津法院“一张网”运行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0日到 2025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方式: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2-27508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联系方式:022-86599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媛、李洁
                          电 话:022-86599692-8001/800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