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交通运输局采购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0-30
- 标签:中心
- 位置:浙江
 
    
 
            
                
    -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 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681140882,联系客服专员进行预报名。
 
            
            
                招标详情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更新相关工作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30日  10:35 |  | 评审专家名单 |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无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磐安县交通局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579750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更新相关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85000 | 杭州慧瑞咨询信息有限公司 | 杭州市滨江区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更新相关工作 | 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更新相关工作 | 1.远程应用维护:资产共享云平台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应用维护费,处理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应用因业务需求变更所引起的系统配置修改,保证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应用正常使用。 2、数据迁移:将原交通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系统中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备查簿数据迁移到资产云共享云系统中。并补充资产共享云中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卡片缺失的基础信息。 3、资产登记:对通过新建、外购等形成的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应及时确认为交通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4、资产变动: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可根据其实际情况调整资产原值、数量、卡片类型等信息。支持修改单个或批量卡片的多个属性同时变更。变动项信息会被记录在卡片痕迹信息中。 5、资产处置: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报废、毁损、无偿划转等。 6、数据报表:每年免费提供自定义报表 1-2张。 7、数据核对及资料分类整理服务:核对单位2021年录入资产云卡片数据与2025年单位上报交通运输部的公路养护统计年报、内河航道基础信息、港口码头单位一览表。结合单位相关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结算审核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工程合同造价、工程设计预算、工程概算资料等整理单位最新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卡片信息。 8、重置成本计算:根据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颁布的重置成本参考标准,计算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成本数据; 9、历史成本拆分计算:对于存量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原始成本资料不能满足单项资产核算要求的,按照浙江省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实务手册要求,计算历史成本数据,进行分摊后入账。 10、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财务核算服务: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实务手册中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明细科目及辅助核算要求,将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按要求录入财政预算一体化核算云系统。 11、答疑服务:解答单位关于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卡片更新相关系统操作问题及业务问题。 | 询价函中第二大点报价说明 | 2026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 | 对该软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历史成本计算和重置成本的计算工作。 | 
七、开标情况 杭州协友软件有限公司报价8.75万元,浙江智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报价8.8万元,杭州慧瑞咨询信息有限公司报价8.5万元。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浙江省磐安县交通局内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欢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57975019  质疑联系人:陈江政  质疑联系方式:15205794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 0579-84661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