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000-NJJC-G2025-0112 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便携式近红外脑功能成像装置 预算金额: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60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便携式近红外脑功能成像装置一套,用于心理学领域内脑机制相关研究与教学实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四章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要求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2025年5月1日以来)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2025年5月1日以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平台获取 方式:平台下载 售价: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11-2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方法: 线上获取:①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http://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可通过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025-58835827-0。 注:如因投标人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况,由投标人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平台服务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平台服务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信息如下: ②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2100122000043956 开户行:宁波银行南京中山北路营业部 注:投标人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 2. 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5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师范大学 单位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1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池爽 联系电话:025-58835827-8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爽 电话:025-58835827-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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