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六安市叶集区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委托第三方运营项目(2025年)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FS34150420250085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叶集区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委托第三方运营项目(2025年)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沈阳路3660号   成交金额:捌拾伍万捌仟元整(小写:8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新芹   戴志娟   刘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28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83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财保大楼3楼,联系电话:0564-6492808。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六安市叶集区广电中心 6 楼 联系方式:0564-6493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西路安丰大厦404室   联系方式:0564-399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工 电   话:0564-39908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