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5000127二、项目名称: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宜宾市金盾科技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何勤忠、李蓉、李功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以实际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单价招标的以采购预算为计费基数),计算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100万元-500万元按1.1%,500万元-1000万元按0.8%,1000万元-5000万元按0.5%,5000万元-10000万元按0.25%,10000万元-100000万元以上按0.05%,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下浮后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441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请成交供应商及时到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及发票开具联系电话:0831-2209517。 3.监督部门:屏山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5705226,地址:宜宾市屏山县市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西段139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屏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屏山县新县城金沙江大道西段1号 联系方式:13678317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同盟路三江明珠2栋2单元6楼 联系方式:0831-220951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831-2209517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