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300-WYKJ-C2025-0066 项目名称:交管支队高速七大队业务用房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8.59万元 采购需求: 交管支队高速七大队业务用房维修,包含土建、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时间:2025-11-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30。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文件),“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吕碧 联系电话:0516-83669977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与奎河交界处西北侧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 (四)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1bf8036c-204a-4c24-b46a-92fa8c196dcf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祥湖路3号 联系人:常光明 联系电话:0516-83649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南路与奎河交界处西北侧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 联系人:吕碧 联系电话:0516-83669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碧 电话:0516-83669977 附件:工程量清单-交管支队高速七大队业务用房维修.xlsxJSZC-320300-WYKJ-C2025-0066采购文件.doc交管支队高速七大队业务用房维修图纸获取方式.docx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