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2025年米面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ZZ-采-【H2025-102001】 项目名称:2025年米面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22,72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按月分批次供货(以采购人下达的送货清单为准)。 采购包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按月分批次供货(以采购人下达的送货清单为准)。 采购包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按月分批次供货(以采购人下达的送货清单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面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3(食用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米)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国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提供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供应商开户行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须含养老),依法免税或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月的企业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证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有失信记录。(1.“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2.“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围标串标行为的书面声明 (8)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或投标保函 (9)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 (10)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合同包2(面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国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提供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供应商开户行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须含养老),依法免税或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月的企业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证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有失信记录。(1.“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2.“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围标串标行为的书面声明 (8)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或投标保函 (9)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 (10)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合同包3(食用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国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提供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供应商开户行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须含养老),依法免税或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月的企业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证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有失信记录。(1.“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2.“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无重大安全事故、无围标串标行为的书面声明 (8)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或投标保函 (9)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 (10)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至 2025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陕西省崔家沟监狱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明远路1号 联系方式:0919-75685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中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沣惠路南段艺腾国际商务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29-8151095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招标五部-范博、左金娟 电话:029-81510957 陕西中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