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HXX-148 项目名称:海兴县公安局食堂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 采购需求:海兴县公安局食堂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网上进行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监督部门电话:0317-6621191;地址:海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海兴县海滨路);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204654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未能及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兴县公安局本级 地 址:沧州市海兴县海兴路与兴民街交叉口 联系方式:0317-662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解放路以南长芦大道以西颐和城市中心项目S5号楼906 联系方式:0317-20465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立涛 电 话:0317-2046546 九、附件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