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897-DYGS-G2025-0004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48.000000万元(采购包1:148.000000万元;采购包2: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8万元(其中采购包1预算:148万元,采购包2预算:10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采购包1:新城分局机关食堂及富城路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采购包2:福地路派出所食堂和高铁新区派出所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投标人兼投2个包,只能中标1个包,在前一个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后,不再推选为另外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开标评标顺序按照标段顺序进行。投标人不得将两个包的投标文件上传在同一个电子投标文件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投标人为企业的: 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 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3.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采购包2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采购包2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11-1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 单位地址: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富城路1号 联系人:厉主任 联系电话:0517-83126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通源路2号 联系人:谷经理 联系电话:187-62029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谷经理 电话:187-62029797
附件:JSZC-320897-DYGS-G2025-0004采购文件.doc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