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警大队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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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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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兰考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警大队改造工程项目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兰考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 11:24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网站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40.37567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6627849319 | | 采购单位 | 兰考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兰考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921115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浩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兰考县文体路34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6627849319 | | 附件: | | 附件1 | 兰考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警大队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
公告内容文档 | | 项目概况 兰考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警大队改造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兰财采字谈-2025-237 | | 2、项目名称:兰考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警大队改造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2,403,756.73元 | | 最高限价:2403756.73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兰财采字谈-2025-237-1-1 | 兰考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警大队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 2403756.73 | 2403756.73 | 是 | 2403756.73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工期:30日历天 (3)项目地点:兰考县境内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要求年限的,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9)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10月29日 至 2025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网站 | 3.方式:需通过 CA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网站“供应商/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http://ggzy.lankao.gov.cn)电子化交易系统,按提示上传、提交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兰考县公安局 | | 地址:兰考县公安局 | | 联系人:郑先生 | | 联系方式:1359211155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浩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兰考县文体路349号 | | 联系人:黄先生 | | 联系方式:1662784931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 | 联系方式:166278493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