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CD2025-0037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机动车油品采购项目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机动车油品采购项目):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机动车油品采购项目): 服务类(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军、金旺、邓启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机动车油品采购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2025年6月30日,原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现单位名称变更为: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委托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机动车油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5-0896)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金额800万元,服务期一年,该项目于2025年7月25日开标,因投标人只有一家供应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递交材料,于2025年7月29日发布废标公告。 白云分局现有燃油公务汽车438辆,燃油警用摩托车168辆,现有40个用车单位分布在白云区不同位置,按照各用车单位距离白云区内加油站点不超过5公里来提供加油服务,以满足加油便利性、公安业务特殊性和节省加油成本等实际需要,经调研,现在白云区内开设加油站点数量最多的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共设站点27个)、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简称中油BP,共设站点12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共设站点9个)等三家公司,结合我局各用车单位地理位置和以上三家公司的加油站点分布情况,中油BP能满足72.5%的用车单位的加油需求,中国石油能满足47.5%用车单位的加油需求,中国石化能满足95%用车单位的加油需求,且此次招标只有中国石化前来递交材料,上两个年度我局机动车加油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也是由该公司中标。 综上所述,我局的机动车油品采购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一、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2.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我局的机动车加油服务合同将于2025年9月22日到期,时间紧迫,专业性较强,因此,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实施采购。 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的支付及发票开具 (1)中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人线上/线下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需注册、登录广州市政采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页面,选择对应项目开具发票。 (2)进入订单页面,查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状态为支付成功后,填写开票信息申请开具发票,发票链接由系统发送信息通知或发送至申请人邮箱或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开票申请人手机号码。 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 供应商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可在已参与的项目中进入“投标(响应)管理”栏目查看并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也可前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四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评审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联系方式:(020)28866416。 3.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020)28866163(质疑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 地 址:白云大道北331号 联系方式:831126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28866443、 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宇歌 黄碧妃 电 话:28866443、 28866163、28866416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27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