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YQDL-2025-060 项目名称: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度目录外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2.91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2.91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本项目标段划分:共计16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分为16个标段,其中1-9标段、12标段、15-16标段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2.1.1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标段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 2.2 本项目分为16个标段,其中10-11标段和13-14标段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扣除10%之后的优惠政策参与评标。 2.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4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 119 号)的政策等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5本项目支持和适用于苏财购【2025】62号文,供应商投标报价属于苏财购【2025】62号文审查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将开展异常低价审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8日 至 2025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一期商务楼29号楼3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279771021@qq.com);获取文件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报名)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报名)(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或发邮件索要)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镇江市远洋香奈河畔一期商务楼29号楼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报名供应商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两天12:00前通过邮件或者书面告知代理机构。 4、如有《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所列失信行为的,将按规定,报相关部门进行记录和认定。 5、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 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x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x45%; (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17号 联系方式:林队 电话:0511-86068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一期商务楼29栋3层 联系方式:李工 ??? 电话:13655287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3655287827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