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规范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3《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1.4《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
1.5《医用放射性废物的卫生防护管理》(GBZ133-2009)
1.6《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
1.7《临床核医学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规范》(GB16361-2012)
1.8《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20)
1.9《操作非密封源的辐射防护规定》(GB11930-2010)
1.10《高效空气过滤器》GB/T13554-2020;
1.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1.12《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1.13《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
1.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线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3]第6号)
1.1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1.16?放射线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1.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1.18?放射线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
1.19关于修改?放射线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
1.20?放射线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2011]第18号)
1.21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6-4号)
★二、质量要求
满足甲方使用环保验收及相关部门管理规范要求,放射性废水衰变系统须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并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三、建设技术参数
3.1衰变池:池体材质选用抗渗混凝土,内表面需做防腐蚀处理,用油性聚氨酯防水防腐涂料喷涂两遍厚度不小于1.5mm,防止废水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池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抗渗等级不小于P8,设备基础的混凝土等级按池底板C30P8。池体底部设置坡度,坡度1%-2%,便于废水集中排放。设有止水钢板。
3.2控制系统:本项目PET衰变池采用三级衰变,ECT采用二级衰变。废水衰变过程如下:
放射性废水通过专用管道收集至生物降解粉碎池,用以消化固形物,防止管道堵塞,降解池用于暂时储存废水,均衡水质和水量,降解池内安装搅拌装置,搅拌器转速100r/min-200r/min,使废水混合均匀,避免放射性物质沉淀。降解后的废水通过排污泵和电动阀门将废水输送到第一个槽体,当第一个槽体注满后(液位达到高位),进水阀门自动关闭(开始计算衰变期),开启第二个槽体进水阀门开始注水;当第二个槽体注满后,进水阀门自动关闭,开启第三个槽体进水阀门开始注水;在第三个槽体未注满前第一个槽体达到十个半衰期排放标准,开启排水泵及排水阀门开始排放废水,当第三个槽体注满后,进水阀门自动关闭,开启第一个槽体进水阀门开始注水,依次循环;整体运行由污水排放检测系统进行监控管理。
3.2.1放射性废水相关管道、防护泵房、集水坑盖板、衰变池箱体,检修铅屏风,具体尺寸及防护当量按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要求执行。
3.2.2放射性废水衰变系统含水泵、电动阀、执行器、液位传示仪、废水取样测量系统、放射性废液控制柜、集中显示控制系统、远程支持模块和其他配套配件等整套产品,必须保证系统整体功能的完整性和性能,并满足验收使用要求。
(1)电动阀执行器:实现废液的分级贮存、分级排放;
(2)水位传示仪:实时监测液位高度,控制衰变池内液体的最低和最高液位,防止废液溢出衰变池;
(3)废水取样测量系统:测量衰变池废水排放时自动取样检测用。
(4)放射性废液控制柜:设置于衰变池上方附近,由西门子PLC逻辑控制器,西门子模拟量数字量控制模块,西门子触摸屏,中间继电器,接触器等融台为一套放射性废液控制柜,主要开关元件及PLC控制器采用西门子,控制及收集执行器以及其余部件的动作及状态,智能化控制系统及分析系统,PLC带液晶显示屏,需具有流程显示,异常报警,就地控制操作等功能,控制柜采用户外防雨型落地柜同时满足散热需求,柜体及底部采用国标1.5m厚304不锈钢制作,防护等级为1P65。
(5)集中显示控制系统:放置于核医学科护士站,触摸屏显示系统,可监视/设置/报警/操控,应具有最高的控制权限(三级权限密码),应具有显示一切设备及现场情况的功能,具备设置所有参数的权限,数据记录功能,可保存大量数据的能力,方便查询,须具备故障或报警提醒功能,方便用户做出适当应急或其他预案。
3.3辐射防护措施:
(1)衰变池手动平开防护门:
1.名称:手动单扇不锈钢防护门
2.规格:800*2000mm
3.结构:表面材质为304#1.0mm厚不锈钢,内部主要结构由钢骨架、99.99%纯铅板(6mmpb)、防护粘合剂、抗氧特种密度板等组成。
(2)通风系统:保证衰变间内通风次数不小于6次/小时。
★四、售后要求
4.1.验收合格之日起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本工程保修期限约定如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3 年;装修工程为3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3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为:3年,质量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2.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3.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供应商在接到事故通知后24小时内,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供应商实施保修。
4.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4.5.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2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施工期间内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书)。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5年10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万泉商业中心七层开标大厅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线下递交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相关技术人员且具有磋商谈判决定权的人员,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