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开发区管委员会及兰家镇政府办公楼物业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XD-CZFW-2506; 项目名称:开发区管委员会及兰家镇政府办公楼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8.00万元; 最高限价:258.00万元; 采购需求:为开发区管委员会及兰家镇政府办公楼提供物业服务,具体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达到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服务期1年,服务质量达到招标人满意,可以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不超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公示模块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对公司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5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03日;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公布供应商名单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同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政采云”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如供应商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供应商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供应商默认开标结果)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采购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逾期未解密、或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6.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北凯旋路 7388 号 联系方式:胡玉姝 0431-89991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联信达项目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南环城路与和融路交汇长春商会大厦(立方大厦3号楼)2122号 联系方式:孙影、周双、赵菁13039228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影、周双、赵菁 电 话:13039228190 4.监督部门:长春宽城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电 话:0431-89991883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