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本部高清数字法庭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5100270 项目名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本部高清数字法庭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4330000 最高限价(元):43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5487号,[2025]5488号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3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过这次改造工作,彻底解决目前庭审视频中存在的画面质量、音频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为保证全省各级法院法庭改造质量,切实提升庭审视频录音录像效果,省高院将组织包含专业音视频厂家在内的技术人员,组建检查小组,对改造或新建的法庭进行远程检查验收。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采购依据:[2025]5487号,[2025]5488号,项目属性:服务,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系统集成,具备初步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492276 质疑联系人:0571-88492276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492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191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33010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