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4032025000147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菜根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钟广星(采购人代表)、梁鹏、杨水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据《关于眉山市财政局严格政府采购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眉财采[2021]11号》文件要求,按照代理采购项目的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认代理费为人民币8000.00元(捌仟元整),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古城北路206号 联系方式:028-37612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天天向上186号5幢1单元11层3号 联系方式:028-381098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28-38109839 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