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国家油茶良种基地2025年林木良种培育项目油茶园建设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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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国家油茶良种基地2025年林木良种培育项目油茶园建设服务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林业局 | | 行政区域 | 汉滨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4日 10:48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 预算金额 | ¥48.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寇勃然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67862189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林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320967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宏盛长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仕府大院1栋1单元04号商铺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5-3322187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项目概况 安康市汉滨区国家油茶良种基地2025年林木良种培育项目油茶园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1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X-AK2025-026 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滨区国家油茶良种基地2025年林木良种培育项目油茶园建设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国家油茶良种基地2025年林木良种培育项目油茶园建设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8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2,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林业服务 | 油茶良种基地管护、油茶科技实验苗木栽植、品种收集区油茶苗木补植、油茶种子采收处理、农家有机肥和57%磷酸二胺化肥采购及实施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82,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国家油茶良种基地2025年林木良种培育项目油茶园建设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汉滨区国家油茶良种基地2025年林木良种培育项目油茶园建设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至 2025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林业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3号 联系方式:3209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盛长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仕府大院1栋1单元04号商铺二楼 联系方式:0915-3322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勃然 电话:15667862189 陕西宏盛长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