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受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350211]JP[CS]2025001、后溪镇港头片区(港头、英村)港头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后溪镇港头片区(港头、英村)港头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50211]JP[CS]2025001 项目名称:后溪镇港头片区(港头、英村)港头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34,200.00元 采购包1(后溪镇港头片区(港头、英村)港头社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434,2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107,097.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6、采购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等渠道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重点是行政处罚信息),发现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可能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应当核实确认,确实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监督检查。;(3)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磋商响应:(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应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指的是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工程(服务)承建方(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中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建筑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10-23 至 2025-10-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1-03 13: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时间:2025-11-03 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5(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选择到磋商现场的,请携带CA证书,应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当天现场信息屏显示),根据现场代理工作人员指引完成解密及签章。 2.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请使用CA证书,应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进入“开标/开启投标”→“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以系统显示为准),按流程完成解密及签章,承担未按时完成解密及签章的后果。 3.本项目有磋商环节并需要线上二次报价,到现场的供应商自备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供应商的CA证书、电脑、网络环境、及相关软硬件环境配置应全程能正常使用。现场及远程解密的供应商均应保持系统处于登录状态,并持续关注系统中【评审等候大厅】的磋商进度,以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响应及线上二次报价。 4.请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流程,务必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以系统页面为准),下载并仔细阅读《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同时确保使用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系统的配置正常及CA证书能够正常使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北路800号 联系方式:18850333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路1号亿华中心215室 联系方式:0592-668286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92-668286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相关公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