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法院[164]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5-10-23
- 标签:中心
- 位置: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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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BZZ2025-CS-013.1B1 二、项目名称: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北京建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6号建邦华庭3号楼1单元107 | 综合评分法 | 否 | 570,000.00元 | 89.4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类(北京建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其他服务 | 食堂采购 | 1.采购项目服务区域:蓝田县人民法院机关、4个人民法庭(蓝关人民法庭、鹿塬人民法庭、玉山人民法庭、汤峪人民法庭) | 满足采购人磋商文件3.2.2服务要求及其他合理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按采购人要求及投标文件服务方案服务标准落实执行 | 57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具体收费金额以采购结果公示为准。 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代理费缴存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博之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雀大街支行 账 号:3700 0251 0920 0108 068 (备注:项目名称+代理服务费)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蓝田法院2025年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0.85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164] 地址:蓝田县玉泉路10号 联系方式:029-82735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博之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高新二路2号新世纪大厦910B室 联系方式:029-81875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珍 电话:029-81875596 陕西博之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