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FN-202502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中央空调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65.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程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中央空调维修改造项目三标段(二次) 2、项目编号:HBZFN-2025021-3(2) 3、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团结西大街81号 4、建设内容:对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电气系统进行电力增容。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以供电局答复方案及甲方审核图纸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5、其他公示内容 5.1本项目执行“双盲”评标政策,全面推行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盲评”。即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 5.2暗标说明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6、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孟华 0319-2136016);河北正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崔颖 0319-5259666)。 7、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督察内审科 电话:0319-213695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团结西大街81号 联系方式:孟华0319-2136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正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长安路上东国际5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崔颖0319-525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颖 电 话: 0319-5259666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