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机关 天津南站地区公共卫生间维修加固翻新项目 (项目编号:RCZX-CG-2025309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发布来源: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南站地区公共卫生间维修加固翻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万达中心19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ZX-CG-202530901 项目名称:天津南站地区公共卫生间维修加固翻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96万元 最高限价:122.3991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124.96 | 122.399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公告发布之日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4)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近3个月社保证明),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磋商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3日到 202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万达中心1903室 方式:1.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汇款凭证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到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后,联系项目负责人,邮箱:rcgczx@163.com。 2.汇款账户信息如下(汇款使用对公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文件费”): (1)账户名: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3)账号:02171101040023623 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万达中心19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万达中心19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柳静路东 联系方式:022-87188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万达中心1903室 联系方式:022-24169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倩、孙磊 电 话:13821941066、022-2416950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