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野生鸟类保护专项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0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LBY【2025】1015-CG
项目名称:野生鸟类保护专项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野生鸟类保护专项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野生鸟类保护专项整治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野生鸟类保护专项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野生鸟类保护专项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户许可证明资料;
(4)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4年10月至今)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4年10月至今)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至 2025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2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9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2室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企业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A4版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中心6号楼
联系方式:0917-3260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力佰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天玺路(高新零路)高新零路富力湾7号楼1301室
联系方式:0917-31233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郗工
电话:0917-3123375
陕西中力佰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2日